退票规则:渝宜航线非节假日及非包租等特殊航次的内宾散客订单,因游客原因取消订单的,费用扣除标准如下:
长航游轮:行程开始前15日及以上,收取订单总额的10%;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收取订单总额的3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世纪游轮:行程开始前7日及以上,无损取消;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收取订单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收取订单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12:00前,收取订单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12:00后(含),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黄金游轮:行程开始前16日及以上,无损取消;
行程开始前15日至1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9日至5日,收取订单总额的70%;
行程开始前4日至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大美游轮:行程开始前15日及以上,无损取消;
行程开始前14日至8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7日至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楚天游轮:行程开始前31日及以上,无损取消;
行程开始前30日至21日,收取订单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20日至11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10日至8日,收取订单总额的75%;
行程开始前7日至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星际游轮:行程开始前22日及以上,无损取消;
行程开始前21日至16日,收取订单总额的30%;
行程开始前15日至11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10日至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总统游轮:行程开始前30日及以上,收取订单总额的10%;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收取订单总额的30%;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6日至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美维游轮:行程开始前30日及以上,收取订单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6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15日至8日,收取订单总额的80%;
行程开始前7日至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长江探索:行程开始前16日及以上,收取订单总额的10%;
行程开始前15日至8日,收取订单总额的30%;
行程开始前7日至4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长江奇迹:行程开始前16日及以上,收取订单总额的10%;
行程开始前15日至8日,收取订单总额的30%;
行程开始前7日至4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皇家游轮:行程开始前15日及以上,无损取消;
行程开始前14日至1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7日至4日,收取订单总额的80%;
行程开始前3日至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商务游轮:行程开始前15日及以上,无损取消;
行程开始前14日至1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7日至4日,收取订单总额的80%;
行程开始前3日至0日,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改签规则:1、非节假日及包租等特殊航次,乘客可于开航前15天(不含)办理下一航次的改签手续,但客舱满员时不予办理;改签至下一航次时如下一航次价格比原航次高,按下一航次价格执行,须补足差额;改签至下一航次时如下一航次价格比原航次低,差额不退;
2、开航前15天内不再办理改签手续;
3、改签仅限一次,改签手续费为订单金额的10%。变更后未乘船者,按其变更前日期作作废处理。
特别说明:1、以上所提及的“日”指自然日,以北京时间为准;
2、船票仅限当日航次有效,过期作废,且费用不退;
3、节假日、包租、团队、非渝宜航线等特殊航次及港澳台同胞和外宾,原则上不退不改,确须退改的,提供凭证并以轮司实际申请结果为准;
4、节假日航次定义:航程部分或全部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地方性重大节日(含前后1天)的范围,其中春节航次包含除夕至正月十五;
5、因发生不可抗力及游轮公司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订单取消的,不属于游轮公司和预订中心的责任,该事件包括不限于关乎游轮安全问题,游轮浸水或船体、机械部件及固定部件的故障或损坏(承运人经惯常及全面的机械检查仍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情况),港口拥堵及堵塞或其它超出承运人控制范围的情况。